多地机场春节客流快速回升:首都机场增超两倍******
兔飞猛进|多地机场春节客流回升:上海两机场增超七成,首都机场增超两倍
在多重政策利好释放后的第一个春节假期,多地机场客流快速回升。
1月28日,全国多个主要机场发布春节假期数据,据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今年春节假期上海两机场客流量同比增超七成,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六成水平。首都机场运送旅客量同比增超2倍。白云机场均进出港旅客同比增超八成,已恢复到2019年春运的同期水平。海南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大机场旅客吞吐量同比增近三成,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九成水平。
具体来看,据上海机场集团1月28日消息,1月21日至27日春节假期期间,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共保障进出港航班10681架次(其中,浦东机场6404架次,虹桥机场4277架次),同比增长17.3%,恢复至2019年同期七成水平;客流量135.1万人次(其中,浦东机场74.8万人次,虹桥机场60.3万人次),同比增长74.5%,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六成水平。
1月20日晚,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试点恢复出境跟团游。此前,中国已于1月8日起取消入境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国际航班方面,上海机场称,随着中国战“疫”进入新阶段,上海国际客运航班也逐步恢复,目前浦东机场国际客运航班日均约80班,同比增长1倍左右,通达全球30个国家42个国际航点。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国际航线以泰国最为热门。
据新民晚报报道,截至1月27日,春运期间上海机场边检站累计查验出入境人员超28万人次,日均1.4万。其中1月27日出入境人员近1.9万,迎来客流峰值,约为政策调整前的4倍。春节假日七天,上海机场移民管理警察累计查验出入境人员10.5万人次,同比增长150%,查验出入境客运航班587架次,同比增长160%。
北京机场方面,1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方面获悉,1月21日至27日春节假期首都机场共起降航班5169架次,运送旅客71万人次,较去年春节同期分别增长约64.78%、208.7%。
据央视新闻报道,1月28日(正月初七),春节假期后首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计划执行航班761架次,预计旅客吞吐量11.5万人次。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春节七天假期,大兴机场累计完成旅客吞吐量65.6万人次,执行航班4683架次,日均旅客吞吐量9.38万人次,日均执行航班669架次。
据1月28日“白云机场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春节假期接送旅客超百万,达到102.2214万人次。其中,国内客流快速回升,日均进出港旅客14.12万人次,较2022年同比增长83.07%,已恢复到2019年春运的同期水平。1月27日白云机场迎来返穗客流最高峰,全日接送旅客17.9624万人次,再度刷新今年春运单日接送旅客纪录,显示出强劲复苏势头。预计这一回程高峰将持续至1月31日。
在1月28日召开的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澎湃新闻记者获悉,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治洲在大会上表示,将锚定建设世界一流机场目标,进一步优化国际航线布局,提升枢纽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抢抓市场复苏机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确保生产恢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白云机场力争恢复至疫情前的80%以上,其余机场力争恢复至疫情前的90%以上。
除了北上广外,热门旅游目的地带动机场客流爆发式增长。
1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春节假期海南岛内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机场进出岛航班6683架次,旅客吞吐量109.2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018吨,同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2%、27.0%、0.4%,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98.4%、90.9%、96.1%。
其中,黄金周单日旅客量高峰在1月27日,岛内三场进出港旅客吞吐量超18万人次,其中,美兰机场突破9万人次、凤凰机场8.5万人次,均创疫情以来单日旅客吞吐量新高。
整体来看,春节假期全民航运输旅客量同比增近八成。1月28日,据中国民航局网站消息,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春节假期七天民航运输旅客900万人次,比2022年春节同期增长79.8%。春节假期七天,进出港旅客量较高的机场有广州、深圳、重庆、北京、昆明、西安、上海、杭州、成都等主要客源地和目的地城市。
澎湃新闻记者 邵冰燕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